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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2-05-16    点击量: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科通〔2022〕57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就申报2022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扣学校“135+”学科发展领域,有利于促进学校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科研项目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资助性项目分为青年人才项目和重点项目。指导性项目经费由单位自筹。

1.青年人才项目 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重在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优先支持未获得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2.重点项目 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3.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等为依托。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5.创新团队可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指标

1.科研项目

重点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限推荐1项。

青年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限推荐1项;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省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地可依托平台推荐1项;国家级科研人才团队可推荐1项。

指导性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限推荐2项。

2.创新团队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限推荐1项。2021年获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的单位可面向该中心研究领域增加1项。

三、申报评审以及材料报送程序

1.各单位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组织项目申报并推荐。推荐时需提供项目申报纸质材料1份(包括申报书,推荐项目汇总表,每个推荐的科研计划项目需要提供同领域3名专家填写并签字的《专家评审意见表》,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电子版材料汇总打包后发送至邮箱443767907@qq.com,或直接联系发送给科发院自然科学处熊在琼老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3日下午4:00以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2.学校组织评审后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拟推荐项目申请人登录“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简称“云平台”,网址:http://ust.e21.edu.cn)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扫描上传(需要单位盖章的部分由科发院统一组织盖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学校“135+”学科领域,在项目组织申报以及评审推荐工作中围绕“学科-平台-团队”一体化建设思路,遴选优秀项目参与竞争。

2.严格申报纪律。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评审不规范、不公正的,将视情节轻重减少项目指标或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等处理。

3.加强项目审查。各单位应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正在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联系人:熊在琼 电话:027-59750136

附件:

1.《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专家评审表、项目汇总表)

2.《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

    下载详情见: https://kjcy.hbut.edu.cn/info/1008/40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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