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科通[2021]2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1),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于2021年3月5日-5月31日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21年5月21日前将本单位推荐参评成果汇总报送至科发院人文社科办公室。
集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联系方式:韩留柱,(027)59750151。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3月12日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详情及附件下载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