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发展研究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和加强我省发展研究工作,增强发展研究的号召力和感染力,提高发展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激励社会各界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经省政府批准,依据《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申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计划的复函》(鄂评组办函〔2020〕2号),开展湖北发展研究奖(发展研究类,即“湖北发展研究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咨询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等策论性研究成果,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划等文件不属申报范围。
2、研究成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对促进湖北(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理论指导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
3、研究成果被同级或上级党委、政府采纳应用,对推动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有书面证明材料)。
4、申报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其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名次排列无异议。
5、申报成果的产生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6、已经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级奖励以及本次已申报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办法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及科研人员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不受理个人申报。
各单位于10月9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向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提交下列材料及电子版:
1、填写《湖北发展研究奖申报表》。
2、申报成果原件。如申报成果超过10000字则应提供3500字以内的成果择要。
以上申报材料必须提供纸介质合订本一式五份,另单独提供3500字以内的成果择要单行本和电子介质(光盘)一份同时报送,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严志良,(027)59750138;韩留柱,(027)59750151。
附:湖北发展研究奖申报表 下载见: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年9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