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19 年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
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根据 2019 年省委人才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和《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结合省科协国际交流工作实际,现将实施“2019 年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
遴选 60 名左右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进入“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即资助 A 类(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产业论坛)20 名左右,B 类(出国/境研修,赴有关国际组织、知名机构或著名跨国公司学习先进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国际惯例,开展联合科技攻关研究,承担研发项目等)40 名左右。
二、遴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师重教,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二)年龄在 35 岁以下(含 35 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 岁。
(三)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生)或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含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医师、副研究员等)。
(四)在学术领域有重要的发现或有创新性学术成果,在科研领域内取得显著成绩。
(五)应邀在本年度或下一年度内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国际学术交流内容应为学科发展前沿和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或高新技术学科领域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的实际要求。研修、访问期须为 3 个月以上。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网上申报:湖北省科协网上服务大厅
(二)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注册填报截止时间:2019 年 4 月 29 日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报表》。
2、申报人身份证、有关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所获奖项、拥有专利、其他形式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会议、研修(培训)邀请函、人员派出单位的同意出国/境)的函、论文录用函(证明参会作报告形式)、参会论文等。
(四)报送纸质材料:网上材料经审核后,导出打印装订(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胶装成册,含附件一起),5 月 1 日由学院集中报送至科技处(A216 办公室)
四、管理办法
(一)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申报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填报不实和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资助资格,并记录在案。如申报人被投诉,申报单位及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二)申报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入选者在结束国/境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后,须向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报送学术交流活动总结、照片及出国/境签证复印件,并在网上填报《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四)“晨光计划”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接受审计和财政监督。入选者未能实施所申报的国/境外学术交流活动,须将资助款项退回。
联系人:向咸宁 027-5975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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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4 月 2 日